第二十九章 喜欢-《亲爱的安东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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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安梓杰小心翼翼的拿出一本a杂志。

    安梓杰翻阅到了一篇林栖写的《影》,里面的内容让安梓杰感到很感动。与给自己写的信不同,看她的文章,有着一种超脱她这个年纪的成熟与稳重。

    “阿莫,和我讲讲你和栖栖小时候的事吧。”安梓杰合上杂志放回原位。

    “求我啊。”莫成俊

    “求你了。”安梓杰的一句话,让莫成俊吃惊的瞪大了自己的双眼。

    “行吧。你先等一下。”莫成俊回到自己的房间翻箱倒柜找到了一本相册。

    “给,这些都是我和栖栖小时候的照片。”莫成俊

    “栖栖以前也太可爱了吧。小脸圆嘟嘟的。”安梓杰

    “是啊。你看这张,也是我们在枫叶镇拍的。”莫成俊

    “她为什么哭了?”安梓杰

    “因为我,你看我手上拿的枫叶,上面有一只毛毛虫。她怕虫。我妈妈抓拍完以后,我就被打屁股了。”莫成俊笑了起来,小时候的自己真的很调皮。

    安梓杰就微微笑着,听着莫成俊讲着他们儿时的趣事。

    “我虽然比栖栖大几个月,但是,栖栖她其实很多时候更像姐姐。我们爸妈都很忙的时候,都是她照顾我多一点。”

    “你看这一张,就是初中的时候,她第一次煮的面。她去外婆家学了回来,硬要给我煮。”莫成俊给安梓杰看了一碗面条的照片。

    “不过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她就是拿我试毒的,连续煮了好几次,煮的好吃了,才回去给林阿姨林叔叔煮。”

    “莫成俊,从小到大,你没有喜欢过栖栖吗?”安梓杰看着莫成俊对以前的事记的这么清楚,说起来绘声绘色,忍不住问了一下。

    “没有。”莫成俊很果断的回答。“我们之间是家人,永远的家人。”

    “真的?”安梓杰

    “真的,骗你干嘛?我要是喜欢栖栖还会让你住我家。想什么呢。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在娘胎里就认识了,其实除了没有血缘关系,我们和亲兄妹没有任何区别。”莫成俊

    安梓杰半信半疑点点头。

    “其实,我喜欢星辰。”莫成俊

    “你喜欢星辰?”安梓杰不可思议

    “你不要那么惊讶。我其实喜欢她很久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喜欢了。一直希望会有机会再遇见她,托栖栖的福让我遇见了。”莫成俊

    “就是她帮你抓小偷的时候?”安梓杰

    “对呀。说来也神奇,初中开始就经常听栖栖把星辰这个名字挂在嘴边,没想到,到现在我和星辰才真正认识。”莫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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