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爱德森,伱!” 爱德森没有理会他,而是随着苏清风给他夹了一块色泽红润而富有光泽的红烧肉后,优雅地举起刀叉,细细地切割一大块的红烧肉,然后叉起一小块,放入嘴中。 优雅是挺优雅的。 就是苏清风总觉得,这么吃不得劲。 嗷呜一下,一口一个红烧肉,吃得满嘴流油,这才是吃肉的真谛。 只是苏清风心中还没腹诽完,就看到刚刚那人,在吃下那一小块的红烧肉后,眼神倏地亮起,随后猛地埋头,也不顾什么礼仪,直接叉起一大块的红烧肉,直接塞入嘴巴里。 那个外国男人,只觉得有一种无比美妙的滋味,在味蕾中蔓延开来。 他原本是不爱吃肥肉的,就算是吃顶级牛排的时候,也会把肥边去除。 但是这个红烧肉罐头,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法,肥肉肥而不腻,反而经过加热后,一抿就烂,和酥软的瘦肉夹杂在一起,简直浑然一体! 等他闭着眼睛,享受完这块红烧肉的滋味后。 他睁开眼睛,下意识地就想要再叉一块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旁边的同座之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盘中都多了几块红烧肉。 而本来就只有一盒的红烧肉罐头,眼看就快要见底。 爱德森有些急了,不顾礼仪,站起来,端起盘子,往自己盘子里装红烧肉。 只是恰巧在这个时候,那个花孔雀居然直接下手,将红烧肉罐头直接抢走,就着那个罐头,直接开始吃起来了。 苏清风见到这一幕,眉头都忍不住抖了抖。 他都有些佩服这些人了,红烧肉吃多了难免甜腻,尤其是为了迎合走外汇的目的,所以在改良红烧肉秘方的时候,罐头吃起来,比正常做的还要甜。 就这么空口吃下去,这个花孔雀,也算是有本事的人。 一旁的爱德森,脸上带起了一丝怒意,“哈维,你的绅士礼仪呢?难道说,这就是你经受过教育以后的风度吗?” 哈维将红烧肉罐头,吃得精光,要不是没有馒头、米饭一类的主食,苏清风看他的样子,甚至会以为,他会把汤汁都吃完。 面对爱德森的讽刺,他不急不缓地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随后摊手,作无奈状,表示:“风度是对女孩儿和女士的专属,等你什么时候变成一个大美人儿了,我再展现风度吧。” 爱德森此时缓缓冷静下来了。 比起斗嘴和偷换概念,他显然是比不过哈维的。 这也不是他来到华国的目的。 他来到华国,就是想要进口一些罐头,在国内倒卖,赚取差价。 他几乎可以预见,这款红烧肉罐头,如果能够打开销路,那将会带来肉眼可见的利润。 想到这里,爱德森的脸上,又浮起一抹笑容,带着商人特有的精明。 他为了表达诚意,特地用华国语来交谈。 虽然有些磕磕绊绊,但总算可以听懂:“这位华国先生,你好。请容我介绍一下自己,我叫爱德森,来自于鹰国,目前手上有一家进口食品罐头公司。” “不知道您有没有意向,将这一批的红烧肉罐头的海外售卖权,交给我。我向您保证,您一定会得到一笔丰厚的回报……” 听到这段话,别说那些外国同行者,宋凌志一个食品厂的厂长,听到这话的时候,都快要高兴疯了。 他根本没有想到,苏清风只不过是看不惯餐车上的外国人,故意拿红烧肉罐头来诱惑他们,最后居然还推销出了红烧肉罐头。 光看那些外国人的表情,就能感受到,他们对于这个罐头,可以说是十分满意。 更何况,这位爱德森所说的是,海外的售卖权。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食品厂能够源源不断地提供红烧肉罐头,那么在合约到期之前,食品厂都能够获得稳定的外汇收入。 这简直……是太棒了! 要不是顾及着羞耻心,宋凌志都恨不得猛亲苏清风一口。 这简直就是他手下的大将啊! 还没出师,就把任务完成了。 此刻,宋凌志恨不得不顾几位大师傅的威胁,把苏清风抢到食品厂办事。 这次的事情,除了能让他看出,这款红烧肉产品很能打,同时,还看出苏清风的特质:大胆,敢说。 或许放在后世,一堆一堆的销售人才中,这不算啥,但是在红岗镇上,苏清风已经有了金牌业务员的潜质。 宋凌志想要上前,但是他看到苏清风和他交汇的眼神,又福至心灵地感受到了什么,继续安稳地坐在沙发上,表面没有吭声,实际上是在不动声色地观察那群外国人的动静。 燕老爷子则是抱着小孙子,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