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经过尸体检验,法医作出如下检验意见:死者男性,年龄约45岁,衣着整齐无破损,上穿紫色长袖休闲服,内为白色衬衣。下穿一蓝色牛仔裤,内为一蓝色短裤。腰上系有一仿金利来牛皮带。左第一裤扣上挂有一串钥匙,其上有4个钥匙。足穿一黑色丝袜,穿黑色皮鞋。尸体外表检验见右下嘴唇肿胀青紫,右嘴唇粘膜有一×的破损,下右门牙牙齿松动,牙龈出血。此外未发现明显可见性损伤。解剖检验尸体征象表现为明显的溺水死亡的特征。初步结论:死者系因生前入水溺水死亡的。至发现尸体时约死亡一个星期左右。 死亡原因已经查明,可是死亡性质依尸体检验来看还不能明确。 自杀?他杀?意外?这些问题就必须有待于我们去解决。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查明死者是谁? 认尸公告贴满了大街小巷。然而,半个多月过去了,没有任何信息反馈。 看来要另劈溪径才行。我打开失踪人口信息库,浏览了一下,对近期内本市报失踪的众人进行删选,突然,有这么一条信息引起了我的注意:20多天前,我市一出租车司机出车后,音信全无。手机联系不上,亲属有怀疑而来报失踪。这名失踪的出租车司机,其年龄和失踪前的穿着,与我们发现的这具无名尸体十分相像。这名司机是不是这具无名尸体呢?我心里打了个问号。 通过当地派出所,我们联系上了出租车司机的亲人。然而,出租车司机的亲人对尸体进行了辩认后断然否认这具尸体就是那名出租车司机。同时她们还提出了充分的理由:1、是出租车司机出车前曾给家里打过电话,说朝北面出车,而尸体是在南面发现的,与出车方向不符;2、是出租车司机是穿的粉红色的休闲装,下穿灰白色牛仔裤,而无名尸体是穿的紫色休闲装和蓝色牛仔裤。两者穿着不符;3、是出租车司机身上的钥匙比无名尸体上的钥匙要多许多,大约有10多枚钥匙,同时无名尸体上的4个钥匙不是其家里的钥匙,拿这些钥匙打不开家里的门。 难道我的想法错了?这具尸体真不是那名出租车司机? 我将出租车司机的亲人打发走了后,拿起询问记录仔细的审阅。我看到了出租车司机的手机号码。 “有了”我兴奋地大喊起来。其它技术人员不知我为什么这么兴奋。满腹狐疑的注视着我。 “跟我走”我在前面走出办公室,技术人员也随后赶上来。 “柴老,去干什么?”技术人员问道。 “去移动公司查出租车司机失踪前的通话详单。” 我们通过对出租车司机的电话详单的仔细分析。其失踪前,经常与一个电话联系,通话时间和通话频率都不一般。而且两者之间除电话联系外,还经常进行短信息联系,而信息内容极其暧昧。依短信息内容来看,这位机主应该是名女性,有可能就是出租车司机的情人。 立即查明此人是谁? 侦察员立即进行调查,很快信息进行了反馈:机主叫刘兰妹,年龄32岁,是一个擦鞋妹,与出租车司机是地下情人关系。出租车司机给其在中心市场的后面的民房内租了一间房,平时两人就在那间出租房内鬼混。 拿出无名尸体身上的钥匙,能打开刘兰妹租住房的大门。据此可以认定:这具无名尸体就是那名出租车司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