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煤气中毒者体内的“敌敌畏”-《法医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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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场及尸体检验情况来看,死者应为一氧化碳(俗称煤气)中毒死亡,因为死者表现出典型的一氧化碳中毒的征象。同时,死者腰骶部已形成早期褥疮,说明她死前有一段长时间的昏迷,身体一直处于一种平躺位置,从中毒到死亡间有一段较长的过程。这种表现也符合一氧碳中毒死亡的特征,即:一氧化碳中毒后先浅度昏迷,再深度昏迷,最后才导致死亡。

    然而,有一个问题深深的困惑着我:如果李丽珍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话,那么毒化检验中就只能在血液中检验出一氧化碳成份,而不应该再出现其它的毒物成份。而在李玉珍的肝、肺和肾等脏器内均检验出“敌敌畏”及其分解物磷酸三甲酯成分,而胃内容物中没有检验出这些成份,说明死者体内的“敌敌畏”及其分解物磷酸三甲酯成分不是从消化道进入的,尸检中亦未发现有注射针孔,亦可排除毒物是通过注射进入人体内的。那么,李玉珍体内的“敌敌畏”及其分解物磷酸三甲酯成分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

    针对这个问题,我经过深思熟虑后果断提出自己的观点:死者虽有煤气中毒的征象,但同时还伴有农药中毒,农药有可能是从呼吸道进入的,因此,这有可能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果不出所然,经过侦查员的一番周密调查,很快就认定李玉珍的丈夫刘立贤为犯罪嫌疑人。

    刘立贤归案后,面对铁证,他只好老实交代了杀害妻子的犯罪过程:原来刘立贤的妻子是乡下人,早先刘还是民办老师时,夫妻关系尚可,可自从刘立贤转为公办老师并从乡小学调入乡中学后,地位升迁的刘立贤,对李玉珍就愈来愈看不上眼了。后来,刘立贤与乡中学一年轻女老师发生了婚外情,为了达到与*结婚的目的,他早就萌生了要除掉李玉珍的念头,但一直没有机会下手。案发当晚,刘立贤临去学校时,到李玉珍的房中察看,发现李玉珍已经睡熟,而炉灶内的煤火此时正烧得正旺。凭着自己从事老师的专业知识,他感到这是一个“天赐良机”,认为在封闭的卧室中,李玉珍有可能会煤气中毒,但又担心煤气量不足,即使李玉珍煤气中毒,不一定会引起死亡。于是,他从自己厨房的门后取出家里杀虫剩下的半瓶“敌敌畏”农药,将它倒入烧得正旺的炉膛内,炉膛中顿时冒出一股白烟。刘立贤立即退出房外,关上门。接着,又将农药瓶放回原处……

    “哎呀!这个人怎么这样啊?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怎么可以作出这种残忍杀妻的行为,直是禽兽不如!”刘老师气愤地说道。

    “是啊,是啊。这个人真是枉为人师。”小丽及同学们都很激动。

    “是啊,尽管刘立贤的作案手段狡诈、阴险,到头来还不是应验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那句古训。”柴国泰兴奋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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