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蹉跎-《谋情已久》


    第(2/3)页

    从海城回滨城坐高铁用不了半个小时,但自己开车走高速也要走上一个多小时。

    在这段时间里,她再也顾不上思考。只希望爸爸能平安无事,要不然她这辈子都无法原谅她自己。

    ……

    “怎么这么久还舍不得离开这个包厢,是还在怀念刚刚你们激烈的战况?”陈斯双手插在西裤的口袋中,鞋子接触地板的声音,再加上他阴阳怪气的嘲讽声...

    这种声音,在霍庭深看来,难以忍受。陈斯这个时候来看自己的笑话,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

    他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这个包厢里也只是在用力的回忆之前发生的事。所以陈斯的这句话话音刚落,双手插兜走到他身边不远处时,霍庭深就像一道闪电一样冲到他面前。

    拳头也不听使唤的对着他那张欠揍的脸,用力的锤上两拳。

    陈斯没有做好心理防备,他双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约束了他的战斗力。被连着打了几拳之后,退到了一旁重重的摔在地上。

    “霍庭深。你别忘了,你可不是许澈。我想要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陈斯的舌头扫过嘴角的那些血迹,看着霍庭深像个疯子一样对着自己出手,他并不是很生气,只对着门外喊了一声“进来”。

    瞬间,五六个彪形大汉在他的授意下跟霍庭深扭打在了一起。

    许澈魏武霍庭深他们当初就是因为打架结缘,在之后的这些年里,健身房没少去,身手也都不差上下。但如果对于平常人来说,他以一敌六也是分分钟的事儿,但这些彪形大汉受过专业的训练。他又怎么能是这么多人的对手?没两下就被打的没有知觉,晕倒在地上。

    “做人要有点良心,老子想法设法的让你睡那个女人。你他妈还不知道感恩?对着老子出拳,我告诉你。没有了许澈,你他妈就是个屁。”陈斯哼了一声,看着被打的面目全非的霍庭深,抛下一句话,便捂着自己脸上的拳头伤,朝着陈震诉苦去了。

    霍庭深在地板上躺了好久,目光空洞的看着天花板,好一会儿才吃痛的缓缓站起身,一步步往外走。

    他站在奢靡的门口,看着这辉煌的霓虹灯。今天发生的种种都刻在他的脑海里。

    他发誓,他一定要让陈斯和陈震付出代价。

    ……

    魏武觉得最近真的是流年不利,陈柚跟他分手,到现在也没有任何一点消息,许澈这边又出了这么大的事,离开了七年的林清回来,小白兔姜瑶劈腿...

    他跟在许澈身后,生怕他出什么事。可许澈的脾气他也清楚,这个时候不想让任何人跟着,所以根本没有给他上车的机会,就开着车子绝尘而去。

    他在目睹了这一切事情之后,火气都蹭蹭的往上冒,就更别提是许澈了。

    这个时候他再也不敢瞒着了,直接打车去了御园,要把这些事情告诉许家人和许奶奶,让她们也都帮忙出个主意,尽量让这件事情善终。

    这些年,许家发生了这么多事,早已经让许奶奶她承受能力变得很强。在听到魏武说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后,她只是有过一瞬间的失神,很快便拿定了主意。

    “现在小澈那边,我们还都是不要过去了。让他自己慢慢的恢复吧。”许母无奈的摇摇头,本来富态和蔼的面容,现在满是沧桑和无奈。

    如果不出这些意外,半个月后他们两个人就会领证。小澈也会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但是现在,只怕就要蹉跎了。

    许澈这孩子,别人不了解,可她最了解。

    七年前,林清毫不犹豫离开的时候,他一句话都没有挽留。林清在许家十五年的岁月,许澈还小的那些时候,经常会追在她身后叫他妈妈,取得了成绩或者做出什么好玩的事,都会像是卖宝似的拿到林清面前。

    差不多在他八九岁的时候,林清有时候会盯着他的面容喊上一声小寒,聪明如许澈,时间久了,他又怎么能不明白。

    也曾问过许江林,得知林清在之前还有一个儿子。而那个儿子就叫小寒的时候,许澈就再也没有叫过林清一声妈妈。不管是生病,开心或者是难过,他都再也没有去过林清面前炫耀或者是寻求安慰。

    那个时候,许母就知道小澈这孩子他很自性,这一点像极了她儿子许江林。他们都是同样的以自我为中心,见不得任何的背叛,见不得任何的不忠,可以说是有感情上的洁癖。

    不过许江林最后是败在了林清身上,那怕知道她心里有别的男人,却依旧把她禁锢在自己的身边,这一点许母怎么也想不到,许江林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最后让两个人都蹉跎了一辈子。

    但是小澈呢?他的自性跟许江林很像,可许母并不想让他像许江林这样,一辈子让两个人都不开心……

    如果可以的话,许母希望许澈,千万不要走许江林的老路,更希望他能在事情发生之后尽快的做出选择。不要等事情成为定局之后再去挽留。

    许洁上午带着许母从医院回来后,就一直待在家里,并没有去公司。在听到魏武来报告这个消息后,她怒火也直直的燃烧着。

    等魏武离开后,她就打电话给大姐许茵和大姐夫安忠齐,必须要拿出一个对策来,要不然心里的这口恶气不出,实在憋屈的慌。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