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长此以往百炼钢也能化作绕指柔,英雄志也能变成怂人胆。 自古财帛动人心,色字头上一把刀,没有一颗坚韧的心,终究会迷失在粉纱金帐之中,迷失自我。 以前是因为总觉得时间不给用,所以强迫自己成为一个勤政的君王。 毕竟人性都是懒惰的,只是在于每个人的自控之力强弱而已。 现在的时间对自己已经不再紧迫了,往后余生,江山美人,朕全都要。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如此才能不辜负上苍赐予自己的金色华年。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一阵杂乱的声响,打断了嬴政的思维。 “滚开……不想死的全部都滚开……” 一声嘹亮张狂的声音从马车前方传来,让车厢内的嬴政,刘季等人纷纷撇眉。 “吁……” 很快陆丰就大叫了一声,拉住了马缰,让马车停了下来。 望着前方的双马拉着的豪华车架,陆丰也是一脸冷笑,根本就没有让开的意思。 开什么玩笑?自己马车中坐的都是何许人也? 放眼世间,还有什么人能够比自己所载之人尊贵? 咸阳城的街道也不算窄,足有二丈宽,足够错开两架迎面行驶的马车,只是需要各靠一侧即可。 可是现在的两架马车迎头抵上,谁也不愿退让,停在了路中间。 嬴政出宫所用的车架皆一切从简,毕竟微服私访,总不能太高调。 只是寻常富贵人家常用的单马车架,在权贵富甲云集的咸阳城,根本就毫不起眼。 对面是双马车架,不但车身奢侈华丽,就连骏马也让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在马车后方足有十几名武士紧随其后,各个腰佩长剑。 就连架着马车的车夫都身穿锦衣,足以看的出来,这座马车的主人,在咸阳城应该算是颇有地位。 车夫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显而易见曾经应该上过战场,浑身充满了凶悍的气息。 反观陆丰,倒真是一位十足的仆人装扮,一身麻布衣服,让他显得格外寒酸。 “不长眼睛的狗东西,还不快滚开?耽误了我家主人的时间,你有几条贱命够赔?” 刀疤脸恶狠狠的看着陆丰,一脸恼怒之色道。 书阅屋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