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喂他吃荔枝-《穿成女主她妈,我靠四大发明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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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尖叫声响起,沈三三掉进了猎人的坑里,朝上的捕兽夹咬到了脚腕上,疼的她脸都白了,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

    燕晟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前,用尽全力掰开不售价,哪怕是自己的两个掌心已经被扎的鲜血淋漓了,也不停手。

    沈三三的脚终于捕兽夹里安全逃生了,疼的她都打起了哆嗦,即使活了两世加起来也从来没有受过这种苦,而且她对疼痛异常的敏感。

    “好疼啊,我好疼啊!怎么果树林子里还有人放捕兽夹呀,实在是太造孽了!”

    听着她痛呼的声音,燕晟感觉心脏有点塞塞的,就像有一只手在捏着他的心脏,堵的慌。

    他低下头查看沈三三的伤势,突然看见了那一串挂在脚踝的银铃铛,记忆一下子就被拉回了好几年前,自己第一次去北方的时候,本是打算换点儿物资回来的,没成想竟被合作商下了药。

    一个看不清长相的女娘闯了进来,抱着他就是一顿亲,看他面色坨红的样子,应该也是被下了药了,两人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儿。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燕晟迷迷糊糊竟然看到了她脚腕上的银铃,刚要拉住女娘的手,说要和她成亲,就被那个女娘一凳子砸晕了,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激动的攥住沈三三的手腕,“这串铃铛是你独有的,还是整个乐亭所有的人都有?”

    沈三三第一次看如此激动的他,也就没有和他说笑打闹的心思,认认真真的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反正我没看过她们有,这个东西是自打我来到这里就有的,我曾经把它送给过别人,不过那人不值得我的礼物,现在她又回到我的脚上了。”

    听完她的话,燕晟变得更加激动了,赶忙从贴身的衣物中掏出一个破旧的荷包,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捏出来一枚小小的铃铛,仔细和沈三三脚腕上的铃铛对比起来,终于在内测发现了一处小缺口,荷包里的小铃铛刚好可以安上。

    “哈...是你,我终于找到你了!”他激动的把沈三三抱紧怀里,“你之前说你有孩子,孩子是夏天出生的,对不对?”

    想了想绵绵的生日,好像确实是诶,难不成燕晟是自己的家人,然后往南方逃亡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给整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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